我省现有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和伊斯兰教五个教派。
自鸦片战争后,天主教、基督教在我省得到较大发展。1856年,天主教正式建立湘省教区。到1938年,再划定为四个教区、五个监牧区,分属三个外国“修会”的传教范围。自成体系,已具规模。基督教先后在我省建立了25个教派,由八个外国“差会”分别管辖,各立门户,互不隶属。
佛教、道教都是晋时进入湖南的。佛教于西晋武帝泰始四年传到湖南。晚唐,佛教高僧怀让、石头希迁到南岳开宗传法,相继创立了临济、曹洞、沩仰、云门、法眼五宗,佛教史上称为“一花五叶”(即南禅五宗),湖南遂为佛教禅文化发祥地,并远播日本、朝鲜等国。道教是我国固有的宗教,东晋时,南岳建有黄庭观,魏夫人在此诵读黄庭经十六年,相传并在此得道升天。唐颜真卿为魏夫人作碑铭,对异迹有详记,因而颇负盛名。
伊斯兰教乃明洪武年间传到湖南。嗣后,随着回、维民族人口的繁衍而逐渐发展。现在,教徒以邵阳、常德两地区居住较集中。
建国初,五个教派的爱国宗教职业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先后兴起反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为摆脱外国宗教势力的控制,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为废除封建压迫和封建剥削制度,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取得了很大胜利。在国家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保护下,享有了宗教信仰的真正自由。
十年动乱,宗教同样受到冲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不断克服“左”和右的思想影响,正确贯彻落实宗教方面的各项政策,逐渐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五个教派的省级爱国宗教组织和一些地方性爱国宗教组织相继恢复或正式建立。在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党和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帮助广大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不断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觉悟,代表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组织正常的宗教活动,办好教务。我省爱国宗教组织,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共同理想,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因地制宜,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生产和社会服务。在开展涉外友好活动,维护世界和平,编写宗教史料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